合同正文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逸达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湘一芙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略).8 | | 合计金额小写: (略).8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叁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3.3 履行方式:(略)1、校园保洁服务:(略)2、维修服务:(略)3、临时性服务:(略)4、校园绿化、美化,含植物修剪、灭虫、补种、施肥等工作。5、校车驾驶:(略)6、人员配置要求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其他说明 | | 1 | 项目主管 | 1人 | 负责项目统筹工作 | | 2 | 日常维修 水电维修 | 2人 | 负责学校各处维修及设备维护,保障水电等。 | | 3 | 绿化 | 1 | 负责学校绿化部分 | | 4 | 保洁员 | 3人 | 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 | 5 | 司机 | 1人 | 负责驾驶校车。 | 五、保洁服务范围及工作标准(一)保洁服务范围 | 序号 | 区域 | 服务内容 | | 1 | 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等场所 | 通道、走廊、大厅、楼梯、扶手、门窗玻璃、墙壁、柱面、公共厕所、化粪池、小广告清理等。 | | 2 | 教师办公区域 | 楼梯、扶手、通道、废弃家具清理等。 | | 3 | 场外公共区域 | 道路、田径场、篮球场、操场、宣传栏、消防栓、垃圾桶、绿化带垃圾清理、捡拾,集中点的废草清运等工作。 | (二)日常保洁工作标准 (此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修正) | 序号 | 项目 | 工作周期 | 工作标准 | | 1 | 花岗石、大理石地面 | 每天拖地一次,垃圾随脏随扫。 | 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尘迹、无痰渍,地面明洁如镜、光亮如新 | | 2 | 一般地面 | 每天清扫至少一次,每月清洗一次,垃圾随脏随扫。 | 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无痰迹,保持洁净、现本色。 | | 3 | 墙面 天花板 | 每天擦拭(2米内),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 无积灰,无污渍、污点,蛛网,地角线洁净,无“牛皮癣”。 | | 4 | 瓷砖内墙面 | 每天(2米内)抹尘一次,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 光亮、无尘、无污渍。 | | 5 | 窗户、门 | 门页门洞、窗框、窗槽每周抹尘一次,玻璃内侧面每周刮洗一次。 | 玻璃明亮,门页门洞、窗框无灰尘、无杂物。 | | 6 | 玻璃门、窗 | 随时保洁、清抹,每周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 保持通透明亮、洁净,无水迹、无手印、无污点,门上贴物保持整洁。 | | 7 | 各类镜面 | 随时保洁、清抹,每周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 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 | 8 | 楼梯 | 每天拖楼梯踏步一次,抹扶手一次。 | 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楼道护手无尘,及时清除乱堆放物品。 | | 9 | 天花板、墙灯、灯具 | 每周清抹一次,每月用清洁剂抹一次。 | 无灰尘、无蛛网、无“牛皮癣。” | | (略) | 各层楼梯前室地面、墙壁 | 地面每天清拖一次,每月清洗一次,墙面每天擦拭(2米内),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 无灰尘、无污渍,楼梯口杂物箱整洁 。 | | (略) | 卫生间内玻璃镜面 | 每天用玻璃清洁剂清刮一次,随时清抹保洁。 | 无水渍、无污迹、无手印。 | | (略) | 大、小便器及洗手盆 | 每天清洗两次、消毒一次,发现水锈及时用除锈剂清除。 | 无异味,无垢、无水锈、无纸屑、无杂物,保持瓷器的明洁光亮、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 | | (略) | 卫生间门、隔断板、地面 | 每天抹尘一次,每周清除污渍一次,地面每周冲洗一次,垃圾随时清除。 | 干净无尘、无污渍,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 | (略) | 果皮箱、垃圾箱 | 每天清倒垃圾一次,清抹表面一次,每周洗刷一次。 | 桶体干净光亮,无污渍、无垃圾附着物,桶内垃圾不得超桶口,无虫、蚁等,无过分异味。 | | (略) | 其他器材设施 | 随时保洁,每天擦抹一次。 | 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残留痕迹。 | | (略) | 路面、墙角 | 垃圾随脏随扫 | 六净”既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净,墙根净、雨水口净;及时清除道路垃圾、积水、积雪。 | | (略) | 各类指示牌 | 每天抹尘一次,用带金属保养剂的抹布擦拭。 | 无尘、无指印无污渍、无乱张贴物。 | | (略) | 花盆 | 随时清除杂物、枯叶,每天抹尘一次。 | 表面无尘渍,盆内无杂物、无枯叶。 | | (略) | 统一着装 | 员工统一着装 | 着装整洁 | | (略) | 防火门、消火栓 | 随时保洁,每天抹尘一次。 | 无尘、无污渍 | | (略) | 绿化带 | 垃圾随脏随扫 |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积水。 | | (略) | 场外区域 | 要做到校园内所有场所动态保洁工作 |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积水、无烟蒂等。 | | (略) | 卫生间、楼梯扶手等 | 做好日常清洁、消杀、擦拭台账记录工作。 | 每日清洁、消杀、擦拭完成后,做好登记工作。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长沙市逸达物业有限公司(长沙逸达物业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一)日常巡视检查管理1、定期巡查所辖区域设备设施,并做好巡查记录。2、对巡查中发现的公共场所设施设备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并报学校总务科。3、对师生员工的报修,及时登记维修,小修不过夜,大修承诺限期修结,并做好反馈。(二)日常维修服务(所有维修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1、照明负载:(略)2、电器设备:(略)3、用水设施:(略)4、门窗桌椅家具:(略)(三)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1、给校内所有排水、排污设备、设施做好维修养护。2、每周检查校内排水排污设备设施,保障水管、阀门、水泵、上下管道运行良好,无漏水,保持设备正常工作。(四)电力系统运行维护1、要求制定《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标准作业规程》和《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电工(略)小时值班,组织实施且做好安全巡检台账。2、配电箱:(1)校内所有配电箱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养护。保持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接线可靠,箱内整洁无尘,漏电开关检测完好,并按学校职能部门要求做好漏电开关等的维护巡查记录。(2)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工作。3、照明负载:(略)4、应急处理:(1)内容:(略)(2)服务要求:(略)(五)绿化养护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水质清澈、无异味、无污物,水面打捞及时,无漂浮杂物。 5、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 6、对擅自移树、砍伐、任意采摘花果、攀折树木及践踏、损坏草坪的行为予以制止。 7、如确需占用绿地或砍伐、移树时,须报学校总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属园林部门保护的名贵花木、古树,须经园林部门批准后,方能砍伐和移栽。 8、草坪保洁率、绿化完好率、纯度都达 (略)%以上,虫害的树木不超过树木总数的 2%。树木二级分枝、枯枝不超过树木总数的 2%。(六)校车驾驶1、学校校车由后勤副校长管理和调配,司机要服从工作安排,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无出车任务不得缺岗,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2、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维护、年审、保险、换证等准备工作,定点停放车辆;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干净和车况良好,尽可能满足学校公务用车的需求。3、司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防护意识,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由司机本人承担。4、不得私自接受个人用车要求,未经过学校同意私自出车者,按照失职处理,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予以一定处罚。5,、坚持“六不”原则:(略)6、司机必须随身佩戴通讯工具,并保持联系畅通。(七)其他要求1、突发或应急事件发生时,成交人要及时处理校内所有设备设施出现的问题。2、成交人需做到诚实守信,如发现有偷窃维修材料,谎报维修材料,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发现一次双倍罚款,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统一着装,带证上岗:(略)4、文明礼仪,温馨服务:(略)5、服务期限内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立即解除成交人服务合同。6、成交人派到采购人的服务人员的劳动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和保险,以及员工健康、安全、治安等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7、成交人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且不得在学校范围内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8、鉴于采购人的工作特点,成交人维修服务工作不得因节假日和双休日而中断,每天上班时间8小时内必须确保服务人员在岗(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需提交书面的各工作地点或区域维修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具体上班时间等服务方案),寒、暑假根据采购人维修安排正常上班。9、成交人应自觉做好节电节水工作,并无条件配合处理好各项突发性工作。对浪费水电等行为,采购人将按相关管理细则处理。(略)、如果成交人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师生发生纠纷,成交人应主动与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清退相关责任服务人员。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照明、供水及物业管理服务办公作业的用水、用电等公共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纳入物业管理服务成本。2、卫生保洁用品,必要的耗材易耗品费用:(略)3、所有垃圾由成交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至就近垃圾站(学校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除外)。4、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略)5、物业服务食宿安排情况:(略)6、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由采购人负责。7、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维修:(略)8、合同执行期间承包方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事故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9、由成交人给工作人员配备保洁、水电维修的必备工具。(略)、成交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吸烟,无不文明行为,不得与学校人员发生口角、争吵、打架事件。(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维修人员要求持健康证上岗。(略)、因成交人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人应制定严格的制度。(略)、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成交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长沙市湘一芙蓉中学物业服务。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内容要求成交人履行服务内容。如有服务不合格,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人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服务合格为止,成交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时,采购人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有权与成交人解除合同,其责任由成交人承担。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 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略)%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略).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略).权利瑕疵担保(略).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略).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略).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略).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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