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季度进行结算时,无需提供验收报告。最后一次进行结算时,需要提交本项目的验收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2、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于《检测报告》完成之日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检测报告》。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检测服务,接收样品后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
2、采用谨慎的态度和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3、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同意。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并具有相应国家计量认证资格。
5、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乙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质量不符合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1、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按实结算的模式,年总结算金额不超过(略).(略)元,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2、由于环境监测工作技术性很强,涉及的各类污染因子上千项,在实际工作中如需要对本项目未列明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所产生的费用严格参照《湖南公共卫生环境检测行业协会从业行为规范和指导性收费标准》和供应商所报优惠率按实结算,如该标准中未列明,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如上述两个文件均无指导价格,成交人提供两份涉及该指标的投标文件或合同,取平均值确定价格进行计算。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