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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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湖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平湖市大救助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助联体)合同续签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略)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浙民助〔(略)〕(略)号)、《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略)) (略)号) 、《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民助((略)) (略)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浙社救联席办((略))3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略)年度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 (浙民助((略)) (略)号)、《关于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精准救助的实施意见》 (嘉政民救((略)) (略)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民政厅、嘉兴市民政局(略)年度考核要求,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略)年(略)月签订的《平湖市大救助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平湖市壹起来公益发展中心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永丰路(略)号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民政局
联 系 人:超级管理员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平湖市乐园路(略)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陆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略)-(略)
传 真:/
地 址: 当湖街道望湖路(略)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
(略).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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