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砺行”品格赋能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17 安徽-宣城-宣州区
所在地区: 安徽-宣城-宣州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7日
中标公示正文
(略)年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砺行”品格赋能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富文本

(略)年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砺行”品格赋能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评审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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