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805批)

2026-08-18 云南-昆明-高新区
所在地区: 云南-昆明-高新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8日
中标公示正文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略)批) 信息来源:(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略)〕(略)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略)批)信息审核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略)

方式2:(略)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略)批)审核结果

二、在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略)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略)年8月(略)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略)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八、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低价,应在(略)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九、根据(略)年9月(略)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在网交易化学药和常态化挂网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申报的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略)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略)

基药备案地址:(略)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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