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20 安徽-安庆-怀宁县
所在地区: 安徽-安庆-怀宁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0日
中标公示正文
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评审价格:(略)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工程类

名称:(略)

采购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注册证书信息:(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 业绩

  •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 附件2:(略)

  • 技术负责人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公告

  • 质疑函范本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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