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变电管理二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桂林-资源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4日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n\n\n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变电管理二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项目编号:(略)
\n中标候选人 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万元) (略).(略) / / 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 (略).(略)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张彩兵 一级建造师/京(略) / / 质量要求 符合:(略) / / 工期 (略)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 /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n(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n受理机构:(略) \n地 址:(略) \n邮 编:(略) \n联 系 人:(略) \n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略) \n受理邮箱:(略) \n(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n(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n(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n(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n(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n(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n(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n(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n(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n(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n(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n(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n(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n(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n(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n(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n(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n(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n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n2.其他公示内容 \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发布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n3.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n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略) \n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n(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n(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提出。 \n(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n(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n(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n(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n(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n4.联系方式 \n招标代理机构:(略) \n地 址:(略) \n联 系 人:(略) \n联系电话:(略) \n\n\n招标人名称:(略) \n(略)年(略)月(略)日 \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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