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闫集镇2026—2027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小宗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25 安徽-宿州-萧县
所在地区: 安徽-宿州-萧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5日
中标公示正文
萧县闫集镇(略)—(略)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小宗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闫集镇(略)—(略)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小宗食材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申请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申请人的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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