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41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汕尾-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省道S(略)线海丰赤坑至汕尾城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征求公众参与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路线起于海丰县赤坑镇东北侧与G(略)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规划)相接,路线自北向南走向,途经赤坑镇镇圩、上埔村、尧陂村、全福村,终点于海丰和汕尾城区行政交界处(百姓公庙附近),顺接省道S(略)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路线长5.(略)公里,其中新建长2.7公里,改建长2.(略)公里,设桥梁全长(略)m/4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2.(略)%,均为中桥,涵洞、通道(略)道,等级平面交叉1处,人行天桥1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和绿化景观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略)
提取码:(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如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表手工填写完整后拍摄为电子照片(照片以能看清楚文字内容为准)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3.直接填写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视公众意见实际情况,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回复,告知是否予以采纳,并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