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液成分分离机、电动采血椅)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6-08-26 安徽-合肥-肥西县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肥西县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中标公示正文
宿州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液成分分离机、电动采血椅)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液成分分离机、电动采血椅)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略)

二、标段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评审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

品牌(如有):(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丁学红(组长),刘得元,苗国石,蒋翠玲,李文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合肥科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材料.pdf

合肥科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材料.pdf

宿州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液成分分离机、电动采血椅)招标文件(1)(1).pdf

宿州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血液成分分离机、电动采血椅)招标文件(1)(1).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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