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裴桥镇工业园区新建厂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26 河南-郑州-管城回族区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管城回族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中标公示正文
永城市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裴桥镇工业园区新建厂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永城市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裴桥镇工业园区新建厂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京华(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裴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城市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裴桥镇工业园区新建厂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交易项目编号:(略)

3.项目预算金额:(略)

(其中标段(包):(略)

4.资金来源:(略)

二、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略)年8月(略)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磋商小组成员:(略)

四、磋商结果

经永城市裴桥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标段(包):

成交供应商:(略)

成交价:(略)

大写:(略)

注册地址:(略)

第二标段(包):(略)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 称:(略)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略)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略)

2、投标单位:(略)

3、投标单位:(略)

4、投标单位:(略)

5、投标单位:(略)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层 (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中京华(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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