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高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萧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略)-(略)-(略) 原文链接 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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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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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一年一签(1+1+1 模式),续签金额按照供应商分项报价进行签约,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略) 管理质控评价标准等。所有服务规范和实施细则需要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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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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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以下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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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
1.1% |
0.8%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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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
0.8% |
0.(略)% |
0.(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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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
0.5% |
0.(略)% |
0.(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萧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萧县龙城镇公园路(略)号
联系方式:张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杨庆龙、(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耀、杨庆龙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