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荟萃中学南侧地块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庐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项目名称 | 芜湖荟萃中学南侧地块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略)FJ(略)JL(略)(任务书编号:(略) | |
标段名称 | 芜湖荟萃中学南侧地块综合教学楼建设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略)FJ(略)JL(略)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工(略)-(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南翔万商(芜湖)国际商贸城一期B地块(略)-2#楼(略)层(略)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廖晨(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1.(略) | |
项目负责人 | 胡功平 | |
证书编号:(略) | ||
证书名称:(略) | ||
工期(天) | 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约(略)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 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1.安徽工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研究生公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芜湖县医院城东新区分院建设工程监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芜湖县医院城东新区分院建设工程监理 2.繁昌区委党校迁建项目 | |
投标人获奖 | 1.无为三中碧桂园校区中学教学楼(黄山杯) 2.芜湖县医院城东新区分院建设项目-新建病房综合楼(黄山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芜湖县医院城东新区分院建设项目-新建病房综合楼(黄山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1.(略) | |
项目负责人 | 黄新发 | |
证书编号:(略) | ||
证书名称:(略) | ||
工期(天) | 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约(略)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 庐阳中学北校区等三所学校监理1标段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1.庐阳中学北校区等三所学校监理1标段 2.合肥市板桥中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嘉山校区)新建工程 | |
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大唐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2.合肥新站XZ(略)地块项目 | |
投标人获奖 | 1.山南镇板墙社区乡村振兴项目EPC0工程(省优质工程) 2.庐阳中学北校区改扩建施工(省优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山南镇板墙社区乡村振兴项目EPC0工程(省优质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1.(略) | |
项目负责人 | 胡正喜 | |
证书编号:(略) | ||
证书名称:(略) | ||
工期(天) | 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约(略)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资格业绩 | 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1.芜湖宣州机场航食配餐楼及职工食堂和倒班用房项目监理 2.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芜湖宣州机场航食配餐楼及职工食堂和倒班用房项目监理 2.镜湖区花津桥地块社区中心(宜邻中心)项目监理 | |
投标人获奖 | 1.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黄山杯) 2.安徽师范大学长江流域生态研究院暨生命科学与环境研究中心项目(黄山杯)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体育馆(黄山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后一日为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评标基准价:(略) 3.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单位名称:(略) 4.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略)](略)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略)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略)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