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镜乡石镜社区小花屋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安庆-怀宁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石镜乡石镜社区小花屋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略) 原文链接石镜乡石镜社区小花屋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略) 采购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日历天 项目经理:(略) 注册证书信息:(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磋商业绩承诺函 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