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实验高中生活服务部供货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2026-08-28 贵州-黔西-兴义市
所在地区: 贵州-黔西-兴义市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8日
中标公示正文
望谟县实验高中生活服务部供货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供应商

标段(包):(略)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略)MADND0H(略)A望谟怡常旺商贸有限公司下浮率0.(略) %
下浮率(略).(略)%

中标结果公示

贵州诚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望谟县实验高中的委托,对望谟县实验高中生活服务部供货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招标,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序号

标段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

1

望谟县实验高中生活服务部供货商采购项目(二次)

望谟怡常旺商贸有限公司

(略).(略)%

本项目供应服务周期采用 1+N(N≤2)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接受采购单位及质量监督单位质量抽查、监督及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优良率达 (略)%以上,优先考虑续签第二年供货服务合同;达不到考核质量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供应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供货服务单位。合同期间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当年的服务合同。

公示期:(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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