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阳新县兴国城区第三期背街小巷项目工程(第二标段)于(略)年9月(略)日在网发布招标公告,(略)年9月(略)在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于(略)年(略)月(略)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武汉市恒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景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市博鑫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略).(略) (略).(略) (略).6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略)日历天 (略)日历天 (略)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鄂)JZ安许证字【(略)】(略)-(略) (鄂)JZ安许证字【(略)】(略)-4/4 (鄂)JZ安许证字【(略)】(略)-1/2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万徐
鄂(略)市政
贰级 张玄
鄂(略)
市政
贰级 李永江
鄂(略)
市政
贰级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到(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 。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