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8-29 浙江-杭州-上城区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9日
中标公示正文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略)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略)绍兴市水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绍兴市天姥路(略)号2号楼(略).0
2总价:(略)牵头供应商:(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略)号水缘综合大楼(略).(略)
3总价:(略)杭州环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略)号9幢南座(略)室(略).9
4总价:(略)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略)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A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略)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A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及调压调蓄设施供水开展抽样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应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汇总报表、水质检测分析报告、监测质量进度信息表以及供水单位水质自检情况检查表、居民住宅调压调蓄设施基本信息表、原水信息调查表、采样计划变更表等请(略)年9月(略)日前上报至技术牵头单位。技术牵头单位汇总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和附表后,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书面检测报告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上报此次水质抽查水质分析报告;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按要求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略)-(略))中的方法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2B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技术牵头单位)(略) 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B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技术牵头单位)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及调压调蓄设施供水开展抽样检测工作。按要求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应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汇总报表、水质检测分析报告、监测质量进度信息表以及供水单位水质自检情况检查表、居民住宅调压调蓄设施基本信息表、原水信息调查表、采样计划变更表等;技术牵头单位汇总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和附表后,将书面检测报告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上报此次水质抽查水质分析报告;按要求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略)年9月(略)日前上报至技术牵头单位。技术牵头单位汇总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和附表后,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书面检测报告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上报此次水质抽查水质分析报告;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按要求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略)-(略))中的方法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3C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略) 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C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及调压调蓄设施供水开展抽样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应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汇总报表、水质检测分析报告、监测质量进度信息表以及供水单位水质自检情况检查表、居民住宅调压调蓄设施基本信息表、原水信息调查表、采样计划变更表等。(略)年9月(略)日前上报至技术牵头单位。技术牵头单位汇总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和附表后,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书面检测报告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上报此次水质抽查水质分析报告;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按要求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略)-(略))中的方法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4D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略) 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D区块供水水质检测服务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及调压调蓄设施供水开展抽样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应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汇总报表、水质检测分析报告、监测质量进度信息表以及供水单位水质自检情况检查表、居民住宅调压调蓄设施基本信息表、原水信息调查表、采样计划变更表等。(略)年9月(略)日前上报至技术牵头单位。技术牵头单位汇总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和附表后,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书面检测报告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上报此次水质抽查水质分析报告;于(略)年(略)月(略)日前按要求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略)-(略))中的方法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蕾,高良,金龙(第1、2、3、4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 (略)年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布).doc

    2.2M

  • 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6K

  •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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