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6-09-01 江西-南昌-南昌县
所在地区: 江西-南昌-南昌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日
中标公示正文

陈云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万安县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注册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特色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略)年(略)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略)号公告,正式废止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地理标志农产品实行统一认定制度,原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定职能,转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认定的地理标志商标。

一、我县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方面,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持续做强做大“土特产”文章,与县市监局组建联合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做到互通互享。现阶段我局重心转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认定,目前“万安黄金茶”“万安鳙鱼”“万安富硒大米”等先后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万安脐橙”申报认定材料已提报农业农村部审查。为实现我县地理标志商标“零突破”,我局正在积极推进“万安玻璃红鲤鱼”“万安鳙鱼”申报注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目前已遴选对接第三方认证机构进入实质申报环节。针对您提出的窑头豆腐、宝山霉豆腐、涧田红糖、罗塘萝卜干等产品,已纳入县级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库,下一步县我局将协同县市监部门、有关属地乡镇研判分析,系统梳理产地特征、品质特色与人文历史,力争分批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或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申报认定。

二、基础保障方面,针对您提到建议财政资金设立地理标志申报专项经费,用于产品品质检测、标准制定、材料编制等工作,(略)年我县已出台《万安县知识产权创新赋能资金奖励扶持办法(修订版)》(万府办字[(略)](略)号),办法明确对新获得中国地理标志商标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略)万元,经费纳入县财政统筹预算。同时县农业农村局也充分依托富硒产业研究院、生态鱼产业研究院、国硒中心万安研发示范中心的“两院一中心”平台载体,加强与国硒中心、省农科院、江西农大、南昌大学等院校科研合作,逐步健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强化技术支撑与地标品牌宣传保护,赋能我县特色农业品牌化、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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