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UCG20260382HW 购置售餐区加热台等食品安全管理设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龙岗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日 |
(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编号:
SZUCG(略)HW
二、项目名称:
购置售餐区加热台等食品安全管理设备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佳诺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温纳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大众售卖区电热保温汤池柜2 | |
品牌 | 宏仁厨具 | |
规格型号 | L(略)mm*W(略)mm*H(略)mm/定制 | |
数量 | (略)台 | |
单价(人民币) | (略)元 |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黄腾,林晓东,王小民,稂丽萍,汤建良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商务需求 | 技术部分 | 综合实力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深圳市宏仁厨具有限公司 | (略),(略).(略) | 8.(略) | (略).(略) | 6.(略) | 5.(略) | (略).(略) | (略).(略) |
深圳市佳诺餐饮设备有限公司 | (略),(略).(略) | 8.(略) | (略).(略) | 6.(略) | 5.(略) | (略).(略) | (略).(略) |
深圳市温纳斯厨房电器有限公司 | (略),(略).(略) | 8.(略) | (略).(略) | 3.(略) | 5.(略) | (略).(略) | (略).(略) |
八、公告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登录“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依次点击“采购结果”-“采购结果质疑”-“发起质疑”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并同步提交纸质质疑材料原件。纸质材料可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邮寄交邮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接收地址为:(略)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点击“采购结果”菜单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购置售餐区加热台等食品安全管理设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留样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味来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略)人,营业收入为(略).(略)万元,资产总额为(略).(略)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大众售卖区电热保温汤池柜1、大众售卖区电热保温汤池柜2、风机支架、风机减震器、新风控制箱、排风管道、弯头、三通、大小头、帆布软接、不锈钢鲜风咀、不锈钢百叶窗、法兰、吊码等辅助材料、不锈钢防虫网、现场铺设电路、拆除原有抽风机、拆除原有排风管道),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宏仁厨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略)人,营业收入为(略).(略)万元,资产总额为(略).(略)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3.(离心式通风机、鲜风风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云广达风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略)人,营业收入为(略).(略)万元,资产总额为(略).(略)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4.(风机电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追求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略)人,营业收入为(略)万元,资产总额为(略)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5.(变频智能控制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海浦蒙特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略)人,营业收入为(略)万元,资产总额为(略)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6.(防火阀),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盈利通达金属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略)万元,资产总额为(略)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略)〕(略)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