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芗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漳自然资示字〔(略)〕5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略)年8月(略)日拍卖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芗城区西湖路以南、日升路以西、北仓西路以北、渡头路以东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北环城路以南、瑞京路以东、金湖路(现西湖路)以北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芗城区西湖生态园片区瑞京路以东、西湖路以南、北仓西路以北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5.(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芗城区金峰中路以东、规划北仓路以北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5.(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悦宸房地产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芗城区博学路以西、规划北仓路以南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5.(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悦宸房地产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片区迎宾西路以西、后山路以南、前山路以北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众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漳码路以北、龙祥南路以东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略).(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五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漳州市通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地块 编号 (略)P(略) 地块位置 金山路以北、金古路以东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6.(略) 出让年限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五十年 成交价 (万元) (略) 受让单位 福建圆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交地条件为净地交地(具体按闽国土资综〔(略)〕(略)号文规定执行) 备注 二、公示期:(略) 三、以上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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