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门县永汉镇低冚村大窝林场结果公告

2026-09-04 广东-惠州-龙门县
所在地区: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4日
中标公示正文
竞买信息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龙门县永汉镇低冚村大窝林场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龙门[(略)](略)号报价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交易编号:GJB(略)-(略)报价结束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底价(万元):4.(略)竞买保证金(万元):9
报价幅度(万元):0.1报名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成交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成交人:惠州市凯力农业有限公司成交价(万元):4.(略)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位于龙门县永汉镇低冚村大窝林场,面积(略).5亩。(详见招租一览表,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林地的使用与维护

(一)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承包林地,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承包用途。禁止在承包林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承包林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与承包方承包用途相关且必要的机耕道、灌溉设施、临时工棚等需要例外。

(二)承包方应当依法落实政府有关单位对林地用途管控的相关要求。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归还林地时,林地有损毁或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承包方要负责修复完善或向发包方支付修复费用。

(四)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填高或挖深林地。

(五)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在林地上新建设施。承包方在林地上新建的设施,承包期满其权属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补偿款按《林地承包合同》第九条规定分配;如发包方发展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在赔偿地上作物之后,地上设施及构建物不另行赔偿。

(六)承包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承包林地,不得污染林地生态环境。

(七)承包期间,林地的维护管理由承包方负责,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三、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竞价保证金:(略)

3、租期为(略)年,每五年为一期,每期租金递增5%。竞得者应在承租起始日的次月底交清期租金,第二期在期满后(略)日内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类推。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略)年8月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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