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2026-09-08 广西-南宁-青秀区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青秀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中标公示正文
桂林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中标候选人公示(复评)

本项目于(略)年9月7日启动复评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复评,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桂林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

E(略)

招标人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建设单位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共6个子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开标时间

(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略)年9月8日

公示截止时间

(略)年9月(略)日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略)

成员单位:(略)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桂林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略).(略)元

工期

(略)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伍星园(注册编号:(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兴华(注册编号:(略)

秦永凤(注册编号:(略)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1、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厂长隆路及福利北路扩建工程(福利北路扩建工程道路宽(略).5m~(略)m)Z3 K0+(略)~Z3K1+(略).(略)

2、贺州市永丰路(光明大道至民乐北路段)建设工程

3、桂林市临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钧泰宏建建设有限公司/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略).(略)元

工期

(略)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冬明(注册编号:(略)

(略)******(略)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骆圆(注册编号:(略)

黄子倩(注册编号:(略)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1、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三弄路口至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纪念碑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3、南宁市青秀区城市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略).(略)元

工期

(略)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文明(注册编号:(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周能(注册编号:(略)

钟琼华(注册编号:(略)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1、兴安县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2、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略)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略)-(略)

附件: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一式5份。其中:(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略)年9月8日

备注:(略)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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