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一次性使用异物钳等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9-08
安徽-合肥-包河区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包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中标公示正文
安徽省儿童医院一次性使用异物钳等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安徽省儿童医院一次性使用异物钳等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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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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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异议)的日期。
质疑(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异议)材料的,应当在质疑(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所质疑(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