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9-10 安徽-合肥-包河区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包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0日
中标公示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非执法性辅助服务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办税服务厅编外人员授权负面清单》以外的非执法性辅助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略)人的服务团队,每年大约为6万户次单位纳税户缴费户和8.5万人次自然人提供涉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导税服务、日常资料受理、辅助档案归集、涉税(费)咨询答疑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略)年(略)月4日至(略)年(略)月3日。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伯志、胡兴朝、崔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略)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略)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略)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