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美丽乡村新能源充电(一期)项目-试点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9-14 安徽-合肥-肥西县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肥西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中标公示正文
安徽省宁国市美丽乡村新能源充电(一期)项目-试点EPC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名称:(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美丽乡村新能源充电(一期)项目-试点EPC工程

项目编号

NGS-GC-GK-(略)

开标时间

(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综合得分:(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相关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略)

企业业绩:(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2、临高县新能源汽车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设计)(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略)

其他:(略)

中标候选人

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综合得分:(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相关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略)

企业业绩:(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2、万基宏远(略)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略)

其他:(略)

中标候选人

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综合得分:(略)

项目负责人:(略)

相关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略)

企业业绩:(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2、国网赤峰克旗兴龙(略)万千瓦风电项目送出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略)

其他:(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中安精诚建设有限公司、华夏力天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国市通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壳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市永祥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朗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不满足,未提供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湖南盈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B证不在使用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郑州万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未手写签名,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中拟派施工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中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不满足,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8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略)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略)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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