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集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二)

2026-09-16 江西-吉安-吉州区
所在地区: 江西-吉安-吉州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6日
中标公示正文

为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净化地方金融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放贷等金融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重点

(一)软暴力催收类。在催收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或在有关场所贴报喷字、拉挂横幅、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的线索。

(二)金融“黑灰产”类。与金融领域相关,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利用非法手段或游走于法律边缘,实施的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非法经营等行为,包括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不正当反催收、恶意逃废债等的线索。

(三)网络“套路贷”“高利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线索。

(四)其他非法放贷、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利转贷、不良校园贷等扰乱金融秩序可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欢迎广大群众向市县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为便于及时有效核查处置,请尽可能提供详细事实线索、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吉安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小组办公室

(略)年9月8日

?附

吉安市市县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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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 (略)

遂川县 (略)

安福县 (略)

永新县 (略)

庐陵新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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