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龙门县龙城街道郊野公园(二期)建设项目【造林】评标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5日 |
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门县龙城街道郊野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门县龙城街道郊野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龙门县龙城街道郊野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略)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略) (五)初步评审情况:(略) (六)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程序和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评审,计算出每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然后计算出总得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计分方法采用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高值及一个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略) (八)评标结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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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花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沁林绿化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胡蓉 | 资质资格 | 林业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略) (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广州市花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沁林绿化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中级工程师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其中的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凭证。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如春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其鹏 | 资质资格 | 林业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略) (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广东如春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中级工程师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其中的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凭证。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东方园林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 工期 (交货期) | (略)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洪冠谋 | 资质资格 | 林业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略)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广东省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中级工程师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其中的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纳凭证。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龙门县林业局种苗基地站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城环城西(原龙城苗国场)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龙门县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联系地址 | 龙门县环城东路(略)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发布时间:(略)
项目开标时间:(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