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西宁堡至河州堡村通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敦煌市西宁堡至河州堡村通畅工程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酒市交[(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略)
2、建设地点:(略)
3、工程规模:(略)
4、计划工期:(略)
二、资金来源:
上级投资补助的和地方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合同段划分: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一个同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三年且单项完成公路工程里程不少于(略)公里施工业绩(单项业绩不少于(略)公里,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有良好社会信誉。
2、本工程招标范围:(略)
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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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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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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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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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QX(敦煌)-(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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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西宁堡至河州堡村通畅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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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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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略)线至五墩村段主线、支线;S(略)线至八户村段主线、支线,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排水交叉、安全及沿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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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QX(敦煌)-(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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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西宁堡至河州堡村通畅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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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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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家桥村至黄渠乡段;肃州庙段;清水村至阶州村段;新华农场段主线、支线,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排水交叉、安全及沿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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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略)]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五、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请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略):(略)
六、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1、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2、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系统客服电话:(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