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16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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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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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所属影城影片映前广告经营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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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略)WFCJ(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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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合肥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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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内容简介 |
转让期限 |
转让价格 |
履约保证金 |
竞价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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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解放、人民、花冲等四家影院的映前五分钟贴片广告经营权;具体包括以下影厅: (1)合肥市九狮桥街(略)号长江影城7个影厅;(2)宿州路(略)号解放电影院4个影厅; (3)濉溪路(略)号人民影城5个影厅; (4)长江东路(略)号花冲影城7个影厅。 |
1年 |
(略)万元 |
实际一个季度的转让费用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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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略)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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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号令)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均可参与竞价。 2、具有广告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媒体经营等相关字样);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参与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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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特别说明 |
(一)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一)所有标的范围内的广告内容由受让方负责设计、制作,受让方须确保广告画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对宣传画面的内容具有知识产权。 (二)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 (三)转让期间,广告媒体所有权属于转让方,受让方只有经营广告发布使用权。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期间对转让标的物广告媒体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五)受让方不得播放转让方同行业竞对广告,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严禁香烟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禁止发布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六))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转让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委托方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3、本次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 4、转让要求 5、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我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我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八)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九)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十)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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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一)转让价款支付:(略) (二)履约保证金:(略) 上述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以转入转让方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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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受让方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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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略) 2、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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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媒体经营等相关字样);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意向受让方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3项)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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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略)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略)元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 1、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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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成交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略)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六楼(略)室领取《成交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则中标通知书推迟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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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标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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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违规行为处置 |
1、受让方无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有如下行为,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报督查部门予以处罚: (1)被查实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2)不符合受让条件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首期转让费用、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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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于《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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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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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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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技术支持电话 |
(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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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其他 |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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