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湖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当湖街道南市新区,胜利路北侧,南市路西侧。工建设内容为绿化种植、室外绿化给水(绿化浇灌管道、水系循环管、水池补水管)、消防给水、生活给水、室外景观、道路、小品、围墙、停车场、篮球场、室外景观照明、室外雨污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略)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略).(略)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略)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或经嘉兴园林市政局登记并录入IC卡系统的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IC卡录入在投标人单位,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果不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的,须同时配备一名市政专业负责人,市政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单位不需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绿化单位不需要);
(4)拟派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绿化单位不需要);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略)】(略)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绿化单位不需要)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略)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略)元、席位费(略)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1日9时(略)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投标人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略):(略)
7.2未办理IC卡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注册师等情况录入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刷IC卡,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IC卡的锁定情况,如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不能锁定的(IC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3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略)
7.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 年6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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