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新(略)省道绿化提升便道建设工程(第三批),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曹桥街道章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全额拨款,招标人为平湖市曹桥街道章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略)
本项目路线总长为0.(略)KM。其中道路2条,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6路线长0.(略)KM,道路7路线长0.(略)KM。沿线新建桥梁一座,跨度(略)M,净宽3.5M。另有道路M封道。
2.2施工合同段
2.2.1标段划分:(略)
2.2.2施工计划工期:(略)
2.2.3施工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略)
4.4招标文件工本费(略)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 (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略)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北楼(略)室(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略)号)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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