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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子项目《广州市燃气企业安全检查评价》项目(重招)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6-10-27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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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辽宁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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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子项目《广州市燃气企业安全检查评价》项目(重招)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详细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涵盖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且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质证书;
4、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查询期限为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或以上年限,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则从工商注册之日计起(以营业执照为准)。)复印件(原件备查)、《诚信投标承诺书》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非广州市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7、提交下列(至少一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7.1提供(略)年2月份至(略)年8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
7.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略)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诚信投标承诺书》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7)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
9)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凡不提供原件的一律不予以报名;
报价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的报价。
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报价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 年(略) 月(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3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略)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略)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略)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略)地址:(略)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邮编:(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地址:(略)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邮编:(略)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略)联系电话:(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略)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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