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 [(略)](略)号批准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胜利路北侧,与平湖市人民法院和***相邻,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设计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含地下室及人防)、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景观设计、声学设计、厨房工艺设计、幕墙设计(玻璃幕墙及其外部材料设计、干挂石材,不可用参考图集说明形式,要有具体施工图及节点做法图纸)、气体灭火及所有专业分包设计设计等。
规模:(略)
计划设计周期:(略)
2.2本次招标工程的建安费约为(略).(略)万元,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略)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其他要求:(略)
(2)嘉兴市外企业具有《进嘉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略)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略) 元、席位费(略)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略):(略)
7.2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略)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 (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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