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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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和平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河源市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和平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受(和平县财政局)的委托,对(和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中介机构数量:(略)
四、服务期限:(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审计报告或(略)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从事财政审核业务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略)年以上(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证明材料以造价师资格证或造价员资格证上发证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在河源市区或和平县城范围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配备相关人员、设备(须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常驻河源市区或和平县城专职审核人员不得少于5名,专职审核人员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专职审核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略) 日至(略)年1 月3 日期间(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提供证明材料)。(详细地址:(略)
七、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近6个月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携带上述第六大点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原件备查)。(请自行下载左下角购买标书登记表进行填写)。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略)
传真:(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传 真:(略)
附件:(略)
2.购买标书登记表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