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丰县坪坝营镇(略)年藤茶种植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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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无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开标地点 | 1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联系电话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咸丰县坪坝营镇(略)年藤茶种植发展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评标时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招标。邀请具备该项目资格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略)
2、藤茶种苗规格:
(1)育苗母本必须是野生枝条,直径不得小于1cm。
(2)苗质要求根系发达,幼苗苗枝粗壮,根部至分枝处无虫蛀;幼苗必须有2-3枝以上的分枝新苗,幼苗新纸条在2枝以上的要达到(略)%;分枝枝条长度不得少于(略)cm,不得人为伤害枝条和根系。
(3)育苗基地必须使用有机肥,禁止使用化学肥料及除草剂。
3、藤茶种苗栽种时间:(略)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育苗户。提供当地林业或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苗圃生产证明,至少说明苗圃位置、面积及育苗品种等(基地育苗数量不少于(略)万株);苗木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供应商投标截止前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发现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其投标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略)
5、下载地址:(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