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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玉龙喀什镇特色小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2017-02-13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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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新疆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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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1. 公示目的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略)】(略)号)的相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现向公众发布该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结论,以便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同时项目环评报批前也能通过反馈信息更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单位:(略)
(3)投资总额:(略)
(4)项目选址:(略)
特色小镇特色定位:(略)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市玉龙喀什镇。根据玉龙喀什镇的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本特色小镇定位于特色鲜明的旅游商贸型特色小镇,以“商旅特色小镇”建设为目标,依托玉石文化、地毯文化、民俗文化、美食文化及田园风光,融民族民俗为一体,整合特色产业、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地方饮食等旅游资源,使旅游产业成为带动玉龙喀什镇发展的新引擎。
特色小镇主要规划内容:(略)
(1)规划范围:(略)
(2)人口规模:(略)
(3)城镇性质:(略)
特色小城镇建设策略:(略)
(1) 以玉龙喀什路两侧及友谊路沿线的特色街区建设为重点,同时注重维吾尔民族特色风格建筑的打造及景观核心建设为亮点,营造休闲旅游商贸特色城镇的总体氛围;
(2) 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支撑,形成体系完善、服务便利的公共服务网络;
(3) 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完善城镇服务水平。
(4) 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为安置迁并居民提供用地空间及居住保障。
小城镇近期((略)-(略))建设重点:(略)
近期重点围绕玉龙喀什路及友谊路两侧作为特色小城镇建设核心区,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及后续发展的生产、生活需求,完善天然气管网、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新建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影剧院、标准化农贸市场、游客服务中心、便民警务站等公服设施;沿现玉龙喀什河进行滨河治理,建设滨河景观带;启动玉石文化体验街、非遗文化体验街、风味美食街和地毯艺术街等特色街区的建设;开发部分地块作为拆迁安置区安居房的建设;完成巴扎的迁移;对玉龙喀什路及友谊路沿线的建筑立面进行统一整治,营造良好镇区环境。
环境保护规划:(略)
(1)以创建生态环保模范镇区为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使自然生态达到良性循环,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环境清洁、优美、安静。
(2)环境质量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玉龙喀什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规划定的标准;至(略) 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全年天数的(略)%以上。
2)水环境保护目标
玉龙喀什镇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规定的标准。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略)%;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略))中的Ⅱ类标准,保证水质优良;城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略)%,污水处理率达(略)%,污水、废水处理达标率达(略)%。
3)声环境保护目标
玉龙喀什镇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规定的标准。1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不高于(略)dB(A),夜间不高于(略)dB(A);2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不高于(略)dB(A),夜间不高于(略)dB(A);3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不高于(略)dB(A),夜间不高于(略)dB(A);4a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昼间不高于(略)dB(A),夜间不高于(略)dB(A)。
4)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略)%,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略)%,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略)%。
3.环评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时间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5.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建设单位负责人:(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6.承担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通信地址:(略)
证书编号:(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玉龙喀什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二月一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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