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内容:(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解决国道(略)线潮阳梅花至新庆路段出现的路面破损问题,提高潮阳区的公路通行能力,改善投资环境,潮阳区人民政府拟对该路段进行大修,并由区公路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推进实施。
2、本项目部分建设资金由潮阳区财政统筹安排,其它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选择一个承接主体筹集,由于项目涉及的路面修补属于公共服务内容,且服务时间长度大,承接主体自身无利润,所以只能够由体制内愿意承接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单位来做为承接主体。
因此拟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谈判对象为“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略)
2、姓名:(略)
3、姓名:(略)
4、姓名:(略)
5、姓名:(略)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1、本项目为路面维修工程,属于公共服务内容,现已确定部分建设资金将由潮阳区财政统筹安排,其它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选择一个承接主体筹集,具有特殊性。考虑到本项目服务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无利润空间,缺乏市场吸引力,客观上决定了须由体制内愿意承接本项目服务工作的单位来做为承接主体。
2、目前潮阳区体制内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条件,且愿意承接本项目服务工作单位的只有“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一家。依照《汕潮阳公字〔(略)〕(略)号》以及《汕潮阳府办复函〔(略)〕(略)号》的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由“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具有唯一性。
鉴于上述内容,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条件,并一致推荐“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做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对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