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kV平岗牵引站至埠场送电线路工程-(略)kV川崎线等干线及通讯线路迁移工程施工[(略)]-变更文件-招标1
发布时间:(略)
(略)kV平岗牵引站至埠场送电线路工程-(略)kV川崎线等干线及通讯线路迁移工程施工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略)kV平岗牵引站至埠场送电线路工程-(略)kV川崎线等干线及通讯线路迁移工程施工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采购范围:(略)
2.4计划工期:(略)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略)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每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略)楼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4.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现场原件备查);
(3)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佛山分公司(详见附件2);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4.4电商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略)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略)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略)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注:(略)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详见采购文件前附表时间地点安排,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5.4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同时于询价会议现场提交纸质版,并以此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采购人(盖章):(略)
(略)年 (略) 月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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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或服务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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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或服务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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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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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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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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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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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异议、投诉的处理
采购供应商/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内向采购单位的监察部门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采购对象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采购供应商/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内向采购单位的监察部门投诉。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8. 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1.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察部门应当予以驳回,情节恶劣的,可追述投诉人的法律责任。
2.经查实被投诉人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处:
2.1取消采购成交资格;
2.2不予退还其所递交的保证金;
2.3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所在单位或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2.4将有关信息记录到供应商信息中。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所在单位或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略)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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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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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请求及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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