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南市新区灯光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南市新区灯光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计划工期:(略)
2.4工程总投资约(略)万元,建安造价约(略)万元,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投标人:(略)
3.1.2施工投标人:(略)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1.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在施工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负责施工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负责施工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略)】(略)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7)施工投标企业为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以设计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个。
3.2.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略)
4.2原状建筑、景观、道路、桥梁等图纸及相关资料因涉及保密需到代理公司处领取,领取资料前需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时间:(略)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席位费(略)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7.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略):(略)
7.2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略)
7.3 未办理IC卡的施工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建管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注册师等情况录入嘉兴市IC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刷IC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IC卡不能锁定的(IC卡未刷、IC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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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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