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建工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建工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已由平湖市水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建工大厦,面积约(略)平方米。
2.2工期:(略)
2.3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略)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4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略)
2.5招标范围为:(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应满足:(略)
3.1.2施工资质应满足:(略)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略)】(略)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企业为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拥有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4.2报名资料要求:(略)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请在(略)年6月(略)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可传真,传真:(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利局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路(略)号-(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通过电汇、支票、本票、现金、网银、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8. 联系方式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招标单位账户名称:(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 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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