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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跨线桥PPP项目

2017-07-14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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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东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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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济宁市跨线桥PPP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与相关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略)
采购人:(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项目概况
3.1.1项目名称:(略)
3.1.2项目编号:(略)
3.1.3采购项目地址:(略)
3.1.4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济宁市跨线桥PPP项目包括王母阁路新建跨线桥及改拓建项目、火炬路地面拓宽改建项目及新建跨线桥项目。其中,王母阁路新建跨线桥及改拓建项目范围北起车站西路以北,里程桩号K0+(略)~K1+(略),全长1.(略)km;火炬路地面拓宽改建项目及新建跨线桥项目范围北起太白楼路以北,南至日荷铁路以南,里程桩号K0+(略)~K1+(略),长度约1.(略)km。
3.1.5项目暂定静态总投资约(略)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3.2.采购范围
3.2.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操作为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3.2.2由济宁市人民政府授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授权济宁市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在济宁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政府指定企业出资占项目公司(略)%股份,社会资本方出资占项目公司(略)%股份。资本金部分占总投资比例(略)%,剩余部分通过融资解决。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方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手续办理,承担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费用拨付等工作。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3.2.3合作期限:(略)
3.2.4项目投资回报机制:(略)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规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 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2 财务要求
4.2.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审计净资产(截止(略)年(略)月(略)日)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以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为准);
4.2.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 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4 其他要求
4.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4.3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4.4 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略)
4.4.5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最低出资比例不得低于0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且下一步正式采购程序实施过程中只接受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报价。符合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合格条件的申请人,成为下一阶段采购正式参与人。
若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 (略) 年7月3日9 :(略)
七、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八、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略)
解密地点:(略)
九、公开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十、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略).1 报名方式:(略)
(略).2 报名时间:(略)
(略).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略)
(略).4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略)
十一、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十三、重要说明
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 
(略)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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