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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维护运营药剂、膜元件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2017-08-04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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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东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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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保中心维护运营药剂、膜元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包
采购内容:(略)
硫酸,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需提供《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证明》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所投报产品浓度含量的质检报告(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5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以上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
2.6谈判响应方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详见“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相关要求)
2.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略)万元
B包
采购内容:(略)
除臭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供应商需提供本公司为环保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为环保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销售授权书原件。
2.5谈判响应方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详见“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相关要求)
2.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略).8万元
C包
采购内容:(略)
泡沫控制剂,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包含环保工程技术服务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5谈判响应方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详见“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相关要求)
2.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略)万元
D包
采购内容:(略)
钠滤膜元件、超滤膜元件,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资质原件)。
2.4谈判响应方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详见“第(略)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相关要求)
2.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供应商须知“三、合格的供应商”
(略).(略)万元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
五、获取谈判文件
1、凡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咨询电话:(略)
3、项目报名和电子谈判文件的下载:(略)
六、上传响应文件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
具体操作:(略)
七、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略)
解密时间:(略)
解密地点:(略)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时间:(略)
地点:(略)
十、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 系 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发 布 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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