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略)村标准厂房1#车间改造工程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平发改经开投 [(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计划工期:(略)
招标范围:(略)
2.4 按(嘉建【(略)】1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三类项目。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概算造价为 (略).2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略).(略)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投标人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9 月 (略)日 (略) 时 (略) 分,地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略)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略)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帐 号:(略)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略)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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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略)村标准厂房1#车间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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