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7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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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办号 | 举 报 内 容 | 调 查 情 况 | 处 理 情 况 | 下一步措施 |
| 第九批(略)号 | 鼓楼区三牌楼大街毛家水饺店没有后厨房,厨房工作都在小区里完成,噪音严重扰民,夜间尤为明显。 | (一)基本情况 三牌楼大街毛家水饺店位于中央门街道三牌楼社区管辖范围,隶属于三牌楼小区,始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居民多为拆迁安置户,小区无物管。毛家水饺店开店时间与该栋居民楼同龄,位于三牌楼小区一栋临街居民楼的一楼门面房,注册名:(略) (二)调查过程 (略)年9月9日接到交办单后,由中央门街道牵头,联合鼓楼区环保局、鼓楼区城管局、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经检查,毛家水饺店南侧房(临三牌楼大街)内有一台锅贴炉,产生的油烟经过烟道排放至一层房顶,无油烟净化设备。北侧房(面向小区内部)内,有一排蒸汽管道位于屋檐下,现场风机声音较大,夜间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该店内有后场厨房,未发现在小区内加工现象。厨房内有大小共3个煤炉,使用煤基供热。现场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后场无违建,但公共区域内有少量杂物摆放。 2、鼓楼区环境监测站对毛家水饺店后厨排气风机噪音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略) (四)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1、鼓楼区环保局开具了《鼓楼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验)记录表》(第一份),要求经营者9月(略)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同时立即停止使用煤炉。 2、鼓楼区城管局责令店家立即对公共区域内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保洁。 3、9月(略)日(略)时许,中央门街道联合鼓楼区环保局上门约谈店主,告知噪声监测结果并开具了《鼓楼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勘验)记录表》(第二份),要求经营者9月(略)日前完成厨房灶具及风机噪音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 1、鼓楼区环保局将跟踪和督促店家按期安装油烟净化器,完成噪声治理。 2、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两班制巡查,加大巡查力度,维持周边环境卫生,杜绝后场摆放杂物现象。 3、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将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对该店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
| 第九批(略)号 | 鼓楼区闽江路(略)号院内停车场东北角夜间露天烧烤,油烟、噪声扰民,乱排污水。 |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夜间露天烧烤位于鼓楼区闽江路(略)号院内停车场东北角,此处为其经营者负责人租用优客KTV院内停车场东北角场地,用来进行龙虾制作、肉类烧烤等夜间经营活动。 (二)调查过程 (略)年9月9日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江东街道立即会同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该处经营者私自搭建简易凉棚,从事夜间龙虾制作、肉类烧烤等商业活动,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合法经营场所。 2、经营者搭建简易灶台,使用煤气罐,进行龙虾制作、肉类烧烤等经营活动。该场所无油烟管道,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食客晚上来此场所消费时,坐在临时设置的桌椅旁,聊天产生较大噪声,对周边金舟花园小区、银城街小区居民晚间休息产生干扰。 3、经营时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该停车场的沉淀池内。 (四)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鼓楼区江东街道责令经营者刘书开停止营业,立即将用于烧烤的违章搭建设施拆除,将两台冰箱、灶台、烤炉及杂物全部清理,把现场打扫干净。目前现场已清理完毕。 鼓楼区江东街道约谈经营者负责人,使其认识到停止营业行为的必要性,并责令其严格遵守餐饮业者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后不得在该场所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 鼓楼区江东街道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跟踪鼓楼区闽江路(略)号院内停车场东北角现场情况,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要求的经营行为,将立即联合鼓楼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查处。 |
| 第九批(略)号 *重点关注件 | 鼓楼区凤凰西街(略)号名城世纪园楼下两家餐饮店(朱小乐龙虾馆、金凤凰精菜馆)油烟扰民,向(略)、鼓楼环保局、工商局投诉无果。 | (一)基本情况 1、“朱小乐龙虾”实为“朱晓乐龙虾”,与“金凤凰精菜馆”均位于鼓楼区凤凰西街与嫩江路交汇处,名城世纪园1号楼楼下。该处为沿街门面房,一楼二楼是商业用房,三楼以上是住宅。 2、“朱晓乐龙虾”证照齐全,注册名称为南京市鼓楼区逆燃餐厅,注册号:(略) 3、“金凤凰精菜馆”证照齐全,注册名称为南京市鼓楼区彪哥餐馆,注册号:(略) (二)前期投诉及处理情况 1、经查,“朱晓乐龙虾”与“金凤凰精菜馆”两家前期曾有过投诉。两家餐饮店均已按照鼓楼区环保局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维护保养。 2、此次江苏省环保督察期间,前期共接到类似投诉4件,分别是第一批(略)号、第二批(略)号、第三批(略)号、第八批(略)号。 3、鼓楼区环境监测站9月3日对“朱晓乐龙虾”采用快速检测法进行了油烟监测:(略) 4、鼓楼区环保局对两店家下达了现场检查(勘验)记录表,提出整改意见:(略) (三)调查过程 9月9日晚接到交办单后,鼓楼区凤凰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中门派出所、凤凰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到现场联合检查,两家餐饮店未营业。 (四)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目前两家饭店已停业整改,无油烟产生。 | 鼓楼区凤凰街道要求两家餐饮店严格落实停业整改要求,待厨房油烟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 1、鼓楼区凤凰街道将配合区环保局加强对两家餐饮店的日常巡查,督促两家餐饮店严格落实停业整改要求,恢复营业后及时维护油烟净化装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2、鼓楼区凤凰街道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对两家餐饮店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后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整治。 |
| 第九批(略)号 *重点关注件 | 鼓楼区燕亭路紫霞公寓对面“刀郎烤肉”烧烤店,违反《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要求取缔该店。(居民描述城管下班后该店油烟直排严重污染环境,可以提供视频、照片) | (一)基本情况 1、“刀郎烤肉”位于燕亭路2号。注册名:(略) 2、《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十二条:(略) 前款规定的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略) 3、《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十三条:(略) (二)调查过程 9月9日鼓楼区政府接到该交办单后,责成鼓楼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小市街道到现场进行调查。 (三)前期投诉及处理情况 第四批(略)号件举报该店油烟扰民问题,9月4日鼓楼区环保局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后院内烤羊腿处存在私搭违建、油烟直排行为。后场违建于9月6日拆除。9月8日,鼓楼区小市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约谈了“刀郎烤羊腿”负责人,说明其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并整改,店家表示配合工作并积极整改,店家已从9月8日开始停止营业。 (四)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经现场核实,该餐饮店经营房屋为非住宅楼、非商住楼,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略)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略)条“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略) 2、根据(略)年9月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餐饮类建设项目由环评审批许可改为企业网上备案。 3、该店未办理相关环评备案手续。 (五)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要求取缔该店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根据新法优于旧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举报人反映的违反《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十二条情况不属实。 | 鼓楼区环保局现场下达监察意见,责令其继续落实停业整改要求,并补办相关环评备案手续,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营业。 | 1、鼓楼区环保局督促店家完成网上备案手续,并对店家未办理环评备案的行为立案查处。 2、店家停业整改期间,鼓楼区小市街道组织人员加强对此处的巡查,确保未整改到位前不得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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