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源政府采购管理 |
| 行政区域 | 河源市 | 公告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河源政府采购管理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河源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河源市市直单位审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资格第二次(扩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1.项目内容:(略)
2.简要服务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略)
3.每个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允许兼中。
注:(略)
六、供应商资格:
子包1: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略)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分及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以省级或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证明为准”。
5、供应商具有5名或以上注册会计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2: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是在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提交相关备案年检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5名或注册税务师,提交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略)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以税务师协会证明为准。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3、4、5: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子包3:(略)
4、供应商(略)年以来未受过相关协会行业处分,以相关协会证明为准。
5、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9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上午(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年9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