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福臻中学迁建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福臻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门、汉白玉旗台、旗杆、消防门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福臻中学迁建工程校园内。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略)
本次招标范围为:(略)
施工工期:(略)
2.2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略)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维保能力。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平湖市教育局四楼(略)室(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略)-(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7.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本票、现金、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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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福臻中学大门、旗杆、旗台发标资料9.(略).rar |
(略)-(略)-(略)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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