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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北部新城道路、桥梁、管廊及中心公园PPP项目中标公示

2017-10-17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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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安徽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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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泗县北部新城道路、桥梁、管廊及中心公园PPP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泗县北部新城道路、桥梁、管廊及中心公园PPP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预中标人名称:(略)
预中标候选人地址:(略)
政府购买服务费(总额)(元):(略)
存量资产部分转让价格(元):(略)
新建资产部分建安费下浮率:(略)
新建资产部分总投资(元):(略)
合理利润率:(略)
年度折现率:(略)
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略)
PPP项目业绩:
业绩1:(略)
业绩2:(略)
业绩3:(略)
业绩4:(略)
业绩5:(略)
业绩6:(略)
业绩7:(略)
业绩8:(略)
业绩9:(略)
业绩(略):(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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