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四批(略)kV、(略)kVGIS
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电网建设实际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第四批(略)kV 、(略)kVGIS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的要求,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
(一)物资品种:(略)
序号
| 需求单位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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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供电局
| 2个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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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揭阳供电局
| 1个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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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供电局
| 2个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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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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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供电局
| 1个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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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品种
| 谈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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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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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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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宏达日新电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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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略)kV GIS设备
| 北京宏达日新电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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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5天,从(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月(略)日截止。
五、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函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新的采购方案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将异议内容及论证意见报公司审批后,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项目的异议函(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