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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小颍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2017-10-10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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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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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漯河市郾城区小颍河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 (略) 年 9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略)
合同编号:(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
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人:(略)
投标总费率:(略)
设计周期:(略)
投标质量:(略)
地 址:(略)
第二中标人:(略)
投标总费率:(略)
设计周期:(略)
投标质量:(略)
地 址:(略)
第三中标人:(略)
投标总费率:(略)
设计周期:(略)
投标质量:(略)
地 址:(略)
三、评标结果公 示期:
(略)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不少于 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
议的, 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
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略) 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略) 号令:(略)
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代 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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