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盐船河护岸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盐船河护岸维修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平湖市盐船河护岸维修工程的新建护岸、重建护岸、重建河埠、零星补建、老护岸拆除等施工图中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应同时具备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4.2报名资料要求:(略)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请在(略)年(略)月8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可传真,传真:(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略)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市水利局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路(略)号-(略)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7. 特别说明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部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户名:(略)
账号:(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年(略)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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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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